为加快构建统一规范、高效便捷、普惠均等、智慧精准的现代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强力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浙江力争:
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医保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资料图)
全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实现普惠均等。
全面建成“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实现省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省市县乡村线上线下通办、村社线上帮代办全覆盖,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省域通办率达到100%。
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100%,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开通率70%,生育医疗费用省域内直接结算率90%。
“智慧医保”平台年日均结算量达到300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达到50%,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优化供给体系、健全经办体系、打造监管体系、构建保障体系等四大重点任务,一起来看主要都有哪些举措~
优化供给体系
建立“患者在线就医、药品线下配送、医保线上支付”的就医新模式。通过电子处方网上流转的形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药品提供配送到家服务。2023年底,实现互联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到200家;2025年底,互联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到300家。
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推行“医保到家”。搭建智能服务线下终端,应用涵盖医保服务、健康服务、慢特病服务等事项,让群众在家即可享受覆盖“防、诊、治、管、健”等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健康服务。针对重度失能人员,推行“长护在线”。
先诊疗后付费,探索医保信用付机制,促进医保就医结算更便捷。整合门诊挂号、检查检验开单、配药等多步骤付费环节,让患者就诊结束后先离院,再通过移动端支付费用。支持老年人授权绑定、子女帮办。
健全经办体系
依托“智慧医保”平台,积极推进省域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下通办,搭建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收件+受理”平台,稳步推进医保事项全省域线上线下通办。2023年底,全面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省域内线下通办;2025年底,形成城乡一体、覆盖全域的医保服务“全程网办”“全省通办”新格局。
不断优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实现省内无需备案即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3年底,全省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50%,跨省慢特病联网医药机构超过500家,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超过60%;2025年底,全省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超60%,慢特病联网医药机构超过1500家,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
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电子票据共享应用,提高省域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率,推动零星报销线上办理率。2023年底,实现零星报销线上办理率3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
打造监管体系
定期向医疗机构推送“医保诊断报告”,包括DRG绩效审核、谈判药落实、“双通道”落地及集采药品使用等信息,为医疗机构及时提供医保大数据治理相关数据,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将与药企利益密切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准入、带量采购等事项规范化、公开化,实现业务线上可办、进度线上可查、结果线上可知。
开发全省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模块,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相应权限录入医师违规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规范医保医师诊疗行为。
构建保障体系
优化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经办服务清单,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经办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医保经办无差别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短板,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可以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
建立省级一体化数智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医保经办咨询服务“省级统建、分级应用”,为群众提供文字办、语音办、视频办、智能回访、统计监管等医保办事服务功能。2023年底,省级完成一体化数智咨询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底,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部开通使用。
《实施方案》还指出,将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对市局工作评价,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浙江将适时开展全省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督查,压实各级医保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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